职工持股的工厂,那就得避免因为宗族关系而让工厂变成任人唯亲的地方!朕这个儿子,去了地方历练一下,还是有进步的。”
“陛下,照这么说,朝廷应该允许个人脱离自己的宗族,而朝廷也当不将宗族其他人所犯之事,牵连到此人身上,如此必利于天下大族瓦解。”
温体仁回道。
“没错!发谕旨给皇长子,让他着令辅臣们拟诏于天下,凡宣布脱离宗族者,今后根据审查情况,减轻或不再受株连之罪。”
朱由校说道。
至此,大明的司法进入到了一个新时代。
即宗族之人犯大罪,自己可以不受株连。
但前提是,你得和宗族断绝关系。
这也算是朱由校顺应时代发展需求而做出的司法改动。
在以往,只要事涉大罪,都会株连的,只是株连的族数有差别。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谁让古代农耕社会是以宗族的方式为基本单位生活呢。
可眼下,大明随着工业的发展,社会的基本单位已经发生变化。
或者说人们不再需要以宗族的方式为社会基本单位生活。
工人和其他城市市民甚至已经可以以一个小家庭甚至以个人为基本单位进行生活。
而农村,因为官府职能增加,如水利建设、公路建设,且族中有功名的缙绅已经没有免税特权,而没了投献的必要,且路引制度也取消了,农民流动性增强,所以,宗族的存在
第六百零六章 瓦解宗族势力,鼓励个人脱离宗族束缚(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