彻底明了这一点之后,选择了做他的敌人,而不是做一个他眼中随意可欺,想怎么揉捏怎么揉捏的傻帽。
对于杨宇这种人,你只能跟他做敌人。
做敌人他还能稍微尊重一下你,而做朋友,杨宇只会把你当做傻帽,不停的挤压你的生存空间,如此而已。
若是他会有什么成就,大概会成为一个不世枭雄吧,但他这样得罪到了天性豁达的方明,实属不智。
天底下最小心眼的人,就是天底下最豁达的人。
一个豁达的人,轻易不会小心眼,一旦小心眼起来,就一定是天底下最记仇最小心眼的人。
方明就是这样的人。
一个能把美若天仙的美女视若无物,并且连续忘记三次的人,却偏偏记住了杨宇。
所以说,不作死,人就不会死。
方明送走了建立起不可分割友谊的三人,望着杨宇离开的方向,露出一个残忍的冷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