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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大明当暴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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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工商局和商社(第一更)
安排到皇家庄园和北京制造局去做工人。

    这就是将劳动力合理利用。

    那么现在朝廷要在顺天府大举兴建水泥路,自然是需要劳动力的。

    工商局的这一道政策在北京城引起了很大的热议。

    工商局的老大崇祯都任命好了,就让刚刚从蒙古回来的陈新甲来担任。

    这件事是好事,崇祯也认为是好事。

    可他趁着闲余的时间出宫一打听,商社的口碑倒是不怎么好。

    原因无他,大明朝的生意人,那都是自由自在的,比草原上的野马还浪,想做生意就做生意,人家根本就不需要跑到工商局去注册。

    再说了,大家以前做生意就是把东西低价拿到手,高价卖出去,赚差价,可从来没有接过朝廷的生意。

    这种由民间商人招募民夫,来为朝廷干活的,从来没有过。

    大家当然也懒得去做这些。

    皇帝这么搞,朝廷的大臣们也觉得不切实际。

    可崇祯不觉得啊,这种外包商的模式,是一种很好的模式,通过依附国企,来发展出许多小商社,从而确立出商社这种新模式,为以后的商业社会打基础。

    商社就和后世的公司一样。

    针对这个现象,崇祯倒是也想到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