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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大明当暴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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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大明朝的五大军区和新军政(第三更)
    崇祯继续道:“五大军区按照京卫军的制度,重建新军,由军区总督监管军政,调兵权在军委会,五军都督府行统兵权。”

    这叫军队的三权分离。

    哪三权?

    调兵权,统兵权,军队司法权。

    这也符合现在军委会的组织架构。

    皇帝是军委会最高统帅,军委会元帅是执行统帅,相当于二把手,例如孙承宗。

    调兵权相当于在皇帝手中,没有皇帝的命令,谁都无法调动军队。

    统兵权在五军都督府,例如要打仗了,皇帝要调兵,就从五军都督府任命军事统帅。

    军队司法权就在监察厅和宪兵司。

    例如这一次的宣府案,就是宪兵司去抓的人,五军都督府无权干涉。

    那么后勤军政归谁呢?

    兵部!

    崇祯道:“王承恩,把东西拿上来。”

    王承恩便带着一群小太监,手中各自捧了一份文档。

    每一位大臣一份。

    “这是朕对军制的一些安排,你们可以看看。”

    “对目前京卫军的军制不变,设置军帅以上的武将最高长官为都督,都督为军区最高军官。平时总督总理军政,负责军队纪律、考核等事务,战时一切指挥权在都督手中,总督无权干涉战时军队指挥,若都督阵亡,总督可以临时接受军队指挥权。”

    大臣们越听越觉得震撼。

    崇祯心里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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