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了两个椅子,聊了很久。
赵奉义先问道:“你咋把狸猫的刀给抢了?”
臧世雄答道:“自从你说让我回避的时候,我就在想,我到底应不应该回避?在杨鹏家的时候,李敖拿着棒球棍打狗的那会儿,我算是彻底的想通了,我不能回避,你说的没错,这几天,这短短的几天,我觉得我以前对于这个社会的想法已经是彻底的颠覆了,你说过我选了,那么以后所遇到的事儿,所接触到的人都会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以前有段时间我挺看不起混社会的人的,认为他们都是在瞎胡闹,他们都是不成熟的人,凡事只喜欢用拳头解决问题,现在我不那么想了,我觉得他们代表着社会的底层人士,没钱没背景,他们的命运原本应该是种地打工,一辈子的清贫,不想这样的话,就要打!就要巧取豪夺!就要用自己的方式去对抗社会的不公平!现在我也应该也算是我以前所看不起的混社会的人了,至少我是这么认为的,既然是这样,那我就更不能回避了,早晚我要去面对,还不如现在就面对!混社会也是为了钱,这与我现在的唯一不变的目的一样!混得越好,钱就来的越快!我不仅要面对,不仅要混,我还要混到最大!”
臧世雄的话让赵奉义沉默了,是呀,不混的话,他就只有去工厂打工了,没钱没背景也有拼搏出来的人,而且照样活得很精彩,可是赵奉义自认为自己不是那样的人,因为自己没那文化,也没有一技之长,不好好学习是自己的错,可这个社会永远都是不公平的,知错能改这四个字,大多数
第二十二章 成败在天(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