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去的。
就好像这个家伙,年薪除了税大概还有十三万多一点,每月还账就要差不多三千多美金,再加上合租公寓的一千多一点,日常生活开支三千多一点,还有什么置装医疗派对等等其他计划外支出,一年下来基本上剩不下什么钱。
更别说两年的助理律师考核期过了,他还不一定能顺利留在事务所升任初级律师。
虽然哈佛法学院的牌子让他可能不愁找工作,但是薪水也不一定有皮尔逊·哈德曼这么高......
这也是为什么他会蠢到相信竞争对手给他开出的那个离谱的条件。
要是一份内部资料就能升职初级合伙人,岂不是显得马丁这么多年辛辛苦苦的建立人脉都成了白费?
现在的事情曝光了,如果正常处理的话他很可能这辈子就毁了。
不过也不是没有机会。
当然,开除是肯定的,没有一个事务所会把一个泄露过机密的家伙留下来,不管他是什么原因。
但是起不起诉就另说了。
事务所几百个金领都是靠着“皮尔逊·哈德曼”这块金字招牌吃饭,有了它,所有律师出去见客户谈事情等等都能底气十足。
也就是说,任何会抹黑这个金字招牌的行为都是不被允许的。
一旦事务所起诉这个内鬼,不管怎么封锁消息都有可能让客户知道事务所发生了泄密事件,从而产生很多不必要的解释和沟通成本,最关键的是有可能失去客户的信任。
第九十六章 不速之客(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