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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武警新兵开始当教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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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九章 江腾和老江的办法
兼职,并没有明确的条令条例定死!关于这种情况的规定,条令条例这种红线上是没有的。但根据查询的信息,以及现役军人的性质,兼职并不合适!

    毕竟当兵吃粮,说起来你就是国家的人。你的时间支配,自然不能太过随意!毕竟国家出钱养你,培养你,是要保障军队战斗力的。

    你拿着国家的钱,悄咪咪地跑出去接私活,这无论是影响还是性质都非常不好!

    可江腾却在其中发现了问题!

    现役军人不能兼职这种事,似乎并不是定死的!

    在1982年司法部司发公字第68号文件中,关于“关于现役军人能否做地方法律顾问处兼职律师的问题”批复中,江腾看到这样一段话。

    该文件原文是:

    “京城市司法局:

    你局京司法字第24号文收悉。关于解放军现役军人能否做地方法律顾问处兼职律师的问题,经我们研究和征求了解放军总政治部的意见,认为根据军队的特殊情况和现役军人所负的任务,不宜做地方法律顾问处的兼职律师。”

    从这段简单的文字中,不难发现。

    应该是当年有现役军人参加了司法考试,并顺利通过!接着,这名军人咨询了京城市司法局,询问能否兼职律师的问题。

    但这个问题,京城市司法局也说不准,于是向上报给了司法部。接着,才有了司法部的这一段回复!

    虽然结果上是否决了现役军人兼职律师的事情,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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