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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民国之少帅春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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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1章 不动产登记制度

    好像穿越前一刻政|府还搞了个房产税试点,不过效果并不明显。但是美国的税收制度对炒房族约束极大,所以美国人极少有做这个事发财的,为什么?无非是让你觉得无论在短期内没好处呗。因为人家有办法:从交易到入住,都是要交税的,所以持有成本极大。就是到将来出售,因为都是刚需,很难有预计的大涨前景,所以都很谨慎。

    要从房地产中搞一笔钱且不造成杀鸡取卵或者控制交易暴利,需要适当地征税,前提是房屋交易透明化。

    可是中国从古代到清末一直没有房管局,也没有房本儿。古人买卖二手房,其产权证明主要就是那张房契,百姓房产交易并不过户,而是直接直接交了房契就完事儿了。房契是什么东西?无非就是一张购房合同,合同上写的还是原业主的名字。如果要过户,只能让房契过户:买卖双方重新签一张房契,然后去衙门缴纳契税,让县太爷在房契上盖一个红戳儿,再撕下房契的存根部分,留在县衙里作为备案就行了。

    想让房契过户,必须得缴契税,这个规矩从北宋一直延续到到清朝末年,其中契税税率一直在变,最低2%(宋仁宗即位时),最高9%(康熙平三藩的时候),再加上各种各样附加税,最多能占购房款的16%。也就是说,你花100万买了一套房,光过户可能就得花掉16万元!

    为了省下这笔钱,古人买房往往并不过户。打个比方说,小明今年把房子卖给了小强,二十年后小强又把这套房子卖给了小红,小红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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