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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大明新帝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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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章 处罚
登基的时候,但是对于这个时代来说,这件事并没有过时。

    如今的朝廷对天下的管理,基本上只是到县一级,基本上,到了乡里,就是实行的村民自治。

    朱元璋时期,大明乡间成立了无数的乡老会,这些乡老大部分都是由族长,解甲归田的老兵们组成的。

    他们拥有议事,处事的权力,甚至可以见官不拜。

    乡老的权力大小,基本上与本人的威望有关,他们在处理许多事务的时候,大都以过去的经验或者是当地的习俗为依据。

    这种处事方法的确有环节民间矛盾的作用,成为朝廷法度的有效补充。

    但是,这中间当然也有许多碰撞和矛盾。

    而且许多族长也因此作威作福,成为地方一害。

    这个时候,朝廷并没有一套完善的处理方案,即便是有了冤案,错案,也无法进行修正。

    皇权下乡,对如今的生产力来说,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

    朝廷如果想要让皇权下乡,耗费的成本绝对会大的惊人,而且不一定能取得好的效果。

    首先,就是朝廷的官员不足。如果想要增加管事的官员,不是翻倍,甚至要增加好几倍的低级官员。

    其次,民智开发不够,大部分老百姓都不识字,一辈子没有出过县,能有什么见识?

    想要让他们接受朝廷的这一套,花费的精力就大的惊人。

    所以,皇权下乡不仅仅是制度问题,也不仅仅是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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