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重生最流风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117 财团政治2
1年,美国最高法院判决,依据1890年的《谢尔曼反托拉斯法》,标准石油公司是一个垄断机构,应予拆散。

    在西奥多·罗斯福主持下,标准石油公司被拆解为30多个公司。

    虽然罗斯福在任内“搞掉了”石油巨头标准石油公司,但他与摩根财团的“抗争”并没有什么实际效果。

    而“毁掉”摩根财团的是富兰克林·罗斯福,西奥多·罗斯福的远方堂侄,我们耳熟能详的二战总统。

    1929年,美国发生经济危机并导致经济萧条。公众对华尔街在危机中的表现愤怒不已。

    1933年就任总统的富兰克林·罗斯福面对汹涌的舆情,决定凭借这股愤怒的“民意”,趁机肢解摩根财团。

    罗斯福上台仅仅3个月后,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由罗斯福签字生效。

    根据该法案,银行或者从事存贷款业务,或者从事证券买卖,但不能同时从事两者。摩根财团必须作出抉择,是从事存款银行业务,还是做投资银行业务。

    1935年8月,摩根家族决定拆分财团,继续保持存款银行不变,但分离出一部分成立一家完全独立的投资银行,叫摩根斯坦利。

    摩根财团的拆分标志着美国总统及其背后的力量与垄断财团的斗争再度获胜。

    但是,财团是资本主义制度下特有的现象,一个财团消失了,还会有其他财团出现。只要制度存在,财团是消灭不完的。

    二战后,美国涌现了

117 财团政治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