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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文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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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百四十八章 新任知府
手中。

    一旁丘明山道:“东翁,眼下咱们与河道衙门失和。这沿河堡长,铺长都是河道衙门的河兵,若我们要办他们,是不是先与河道衙门打声招呼,否则事后他们必会拿此追究。”

    丘明山说得对,之前贾贴书之事不说,后林延潮上奏御史被杀之事,是护了整个河南官场,却惟独将河道衙门监督不力的事,捅至了朝廷。

    但李子华在朝中背景深厚,又是打点到位,最后虽没有吃挂落,总是损了颜面。

    两边结下的梁子可谓不小。

    林延潮现在与河道衙门关系如此恶劣。不是说两个人关系不好,咱们可以不卖他的面子,完全可以不吊他。

    两个衙门关系恶劣,一般大家采用的态度是井水不犯河水,否则稍有冲突,就是一场恶战。

    所以正确的方式是,林延潮将堡长直接交给河道衙门处理,或者押送有司,让他们与河道衙门交涉去。

    但是以李子华的做法,很可能对犯事的堡长不行处罚,如此岂非助长沿河河工在背后给林延潮添乱。

    面对手下众官员们的愤慨,丘明山的劝说。

    这是一个两相为难的境地,对贪腐之事纵容,无疑会助长此风!

    想到这里,林延潮斩钉截铁地道:“本官有管河之职,整肃治下河兵,乃应有之义。人,将此人拿下革去一切差事,先枷号三日再收押论罪!”

    黄越担心道:“那河道衙门那边?”

    林延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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