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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文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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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百零九章 为民做主
成每月初二,十六放告,从平常的一个月九次改成两次。

    还有很多地方州县,都将四月一日至七月三十日定为息讼期,理由时这段时间为农忙之时,尔等老百姓还是安心种田,咱们州县不接民间讼状,名为息讼养农。

    当然还有最直接的办法,就是批驳。老百姓告状是不,咱就给你找毛病,各种理由不给你审理。

    于是老百姓们没有办法,只能越级上控。

    林延潮看了这卷宗中,很多都是州县不予审理的案子,然后老百姓越级上控。

    一般而言老百姓都是好说话的,堆积到府衙的案件,都是民怨甚大,实在忍无可忍才越级的。

    其中有豪强侵占民田的,有的是打死人的案件,拖延六个月不审理。老百姓也是铁了心了,沉冤不雪,就不下葬。

    如此案件比比皆是。

    “如乃渎职!”林延潮将卷宗放在一旁。

    推官在旁道:“司马,下面如此草率了事,是否以州县批驳不当的名义,将这些案件重发州县审理?”

    林延潮伸手一止道:“若是如此,就成了相互推诿。下面这等碌碌无为之庸官,比贪官污吏更恶。”

    刑房司吏道:“可是里面有些案子乃不好办的,其中有豪右家公子杀人在逃,还有藩王府役强奸民女之案,件件都是为难的官司。”

    “这些案子就算以往苏府台在时,都不敢审,请司马三思。”

    林延潮略一思索即道:“这本丞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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