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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文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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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百八十一章 内应
这回可是不妙了。

    这河工的事情就是一个大坑,从说不清楚的。

    平日官员贪污修河公款已不是秘密,但是你贪污之余,至少有一个底线,那就是河工之事,你不能马虎,至少河堤要修得妥当,不能出如决堤水淹三千里的大事。

    河工不出事,朝廷都会睁一眼闭一眼,管你在地方怎么搞,但现在河工出事了,那么士民百姓会问朝廷每年拿这么多钱治河,都治理到哪里去了?

    所以天子这一次派河南道御史,就是去查真相了,抓几个贪官污吏出杀了,虽说起不到治本的作用,但至少可以平息民愤。

    可是这一次河南道御史吕大人,却悲催的被自杀了,这已经不是贪污的事,这是河南官场,或者说整个河道对天子,朝廷权威的藐视。

    连监察御史你都杀了,下一步不是要扯旗造反了?

    可是问题了,连监察御史都杀,那么还有什么事,是他们做不出的。

    若是涉及赈灾款,那么不过是一两个知县,最多不过一个知府的事,事情小,御史台自问可以扛得起这责任。

    但是河工之事,历牵连巨大,此事有关系的有河南巡抚衙门(正三品京职),河南布政司衙门(从二品),河南按察使衙门(正三品),甚至还有河道衙门(正二品京职),漕运衙门(正二品京职),以及原本负责监察的巡按御史。

    若是真追究起,那就是拔起萝卜带着泥,此事牵扯无数。

    真要办,多少人要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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