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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之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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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九章 功勋授田
已家也成为处处受到优待与尊敬的的战功军属家庭。

    李啸笑着向台下的百姓们挥手致意,看到自已的政策,能受到百姓们的拥戴,他心下亦是莫名的欢欣。

    中国历代王朝传统的村镇乡绅管治,被李啸以这种方式,改变为与后世相仿的乡镇制度。李啸确信,通过这样的手段,应能对乡村治理,实现强有力的管控。

    而这个纳粮税的数字,

    则是李啸仔细计算过的。

    在登莱地区,每年秋分之后,可种冬小麦,至明年5月成熟。随后在谷雨或芒种之间,便可种更耐盐碱的甜高梁,到复种小麦前可成熟收割。这样一来,每户农家一年可有两季收获,这就是李啸决定一年收两次粮的做法依据。

    而按明朝的种植水平,若是上等良田,一亩地可产小麦8至10斗,高梁产量略大,可产10至12斗左右。而按赤凤卫这些中下品质的田地,平均来算,一亩田地,估计可产小麦5至6斗,高梁7至8斗左右。

    这样一来,按最低产量算,每户军属人家,一年可产小麦200斗,高梁280斗,粮食总量为480斗,李啸的粮税政策,并没有要求限定品类,也就是无论是小麦还是高梁,只缴纳160斗粮,就算完成了税收任务。这样一来,每户人家上缴的粮食,只占了每户产值的三分之一,比起明朝普遍的过半粮食上缴,实在是太优惠了。

    这样的话,普通流民家庭,因为每户只有20亩地,则是每年只缴纳80斗粮食便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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