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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政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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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1章 搬倒人的证据


    &12288;&12288;李红专冷冷地说:“你说这一大套,难道以为我不会?要你在这里教我?我以为你会很爽快就签字,没想到你会这样。你是真的变了,不再是原来的你了,看来我错了,还说什么要来帮你提劲呢,好吧,你不签就算,就算我没来过这里。走啦。”把票据折叠了,要往兜里装。却被卫金鑫一把抢了回去。

    &12288;&12288;“拿来,我给你签。动不动就说没来过这里,说这话有什么用,绝交啊。”取出笔来就写,写了同意卫金四字,突然想到了什么,停笔说,“等等,我让你看样东西。”弯腰从下面的抽屉里拿出一本凭证,翻开现出一张折角的票据,让李红专看。

    &12288;&12288;是一张三年前的收据,出具单位是贵山县民政局,盖的是社会救济股的戳,数额是三万元,用途是灾区捐助,认捐单位水利局,经办人张敬民,签字同意的领导是车向前。

    &12288;&12288;当时,长垛乡的泥巴村突发大火,半片寨子十三户人家的房子全部被烧毁,粮食物资也都没了,当时民政部门进行了救济,解决了粮食和衣物被褥等,但是灾后重建困难很大,于是就有了机关单位团体捐资捐物的过程。火灾发生时李红专还没有下地方,卫金鑫那时刚从物资公司出来,事情怎么回事也都不知道。

    &12288;&12288;那票据上是看不出问题来的,一切都是因为民政局那场事引起。民政局那办公室着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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