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5点半,丈夫接了女儿回家的时候,发现妻子已经在家触电了,然后赶紧打120,叫邻居帮忙,但为时已晚,妻子已经死了。
在卷宗上,邻居也都是一样的表述,说丈夫慌里慌张地惊呼,大家那时候正好刚回家,赶忙去帮忙之类。
然后现场描述是:房子是二室一厅一卫布局,小孩房没异常,大人房床上有两床被子,一床叠好的,一床展开的,符合妻子午睡用了一床。卧室的一边是一张熨衣服用的折叠桌子,桌子上有一件衬衫,死者就倒在桌子边上,熨斗掉在一旁,还有电线连着桌子边上墙壁的插座,死者穿着睡衣,赤足。外面客厅餐桌上有剩饭剩菜,跟死者家属描述一家人吃了午饭符合。
然后是死者的法医解剖报告。全身上下无勒痕,扼痕,也除右手电击伤外,无其他外伤伤痕伤疤,排除其他致命伤。死者眼结膜,牙龈,心肺表明浆膜下都有出血点,内脏淤血明显,血液不凝固,符合电击导致的窒息死亡。
胃内有未消化完全的米饭花菜等食物残渣,经化验排除氰化物、有机磷等毒物,患者血液化验也排除氰化物、有机磷等毒物,所以结合现场勘验,可以排除机械性死亡和中毒死亡。
然后是死者右手创口描述,一个8x8的创口,黄色,中部平坦,质地硬,干燥,中间有状突起,周边隆起,隆起表面呈黑褐色,中间夹杂亮白色,隆起周围有一圈紫红色淤血带。创口组织进病理学检查符合电击伤病理改变。故此,符合电击伤流入道伤口。
第一百三十二章 玉林路女性触电案(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