觉得应该做点什么。不管结果如何,一定不会比此刻更坏——
宋清宇开了几枪。
说实话没有男人不喜欢,崇拜力量速度的冲动,血腥杀戮征服的欲望。
但他不懂路南为什么喜欢。
根据保姆的说法,叁岁的路南为了躲避练琴,溜进书房把爸爸的钢笔手表手办全都拆了。
林之谦回家时非但没有生气,反而找了更多玩具让她拆。搞破坏的感觉当然很爽,尤其是还有爸爸的鼓励。
就这样拆了又装,从简单到复杂,直到某天他给了一把仿真手枪。它和手表钢琴没有区别,本质上只是一种精密器械玩具。
以她的情况,注定不会喜欢衣服首饰、娃娃雕塑之类的静态美。她只能喜欢有反馈、能互动的东西。
琴声使人平静,枪声使人狂热。游走在两股强大的力量之间,以维持心里的平衡。
平静到倦怠时,就跟爸爸去俱乐部射击;狂热到沸腾后,就练琴安定。
在知道持枪犯法之前,就已经喜欢上了。
当然林之谦唯独在这件事上遵纪守法,给他一百个胆子也不能把真枪放家里陪她。
偶尔出格一次,是带她出国打猎,作为12岁生日礼物。在德州的木屋蹲点,积雪包围了他们。
他猎到一头野猪。
路南打落几块树皮。最后一枪本该空枪,然而不知从哪跳出一只小鹿,被她打伤了脚。
林之谦很激动。
钢琴与枪(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