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会。
这件事说大不大说小不小,监察员本也只是简单的谈话和了解情况,那份实名举报的视频经过了剪辑本就真实性存疑,此时他们了解了其中误会,也大有结束调查的意思。
但我被纪检和监察委谈话的事还是在法院传开了,我一向坚持原则爱惜名声,虽然在这件事里问心无愧,但被廉政监督机关谈话总归是会让同事和领导想入非非,于是心里也很不是滋味。
我原以为这件事到此结束了,舆论却在第叁天悄然爆发了。
当事人制作了视频,以我当庭判决后二十分钟就发了判决书为爆点,辅之以对方律师送我歌剧票和为我结餐费的画面,攻击我枉法裁判。
当时正有一个不公正判决引发全民大讨论,这个案子乘着东风在网络上迅速烧成连绵大火。
我看到自己的个人信息已经被在网络上非法披露,评论区也全是谴责与咒骂:
“判决书二十分钟就写完,这是还没审就写好了吧。”
“吃了原告吃被告可是老‘传统’了,不用看视频就知道肯定收钱了!”
还有一些更加不堪入目的评论,刺的我眼睛疼,我不再看下去,赶紧联系了院里,希望宣传部门能尽快发布解释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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