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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见你时我是个混蛋(骨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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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觉不对


    她那时就说了,不希望再见到谢初。

    夏诗没有亲口承认她的存在,也没有告诉过蓝蔚,这一切好像都隐秘地,在不知不觉中就这么被发现了。

    这正是让夏诗不安的一点——蓝蔚从来没有对此感到任何疑惑、不满和不认同。

    她原以为蓝蔚不会接受谢初,因为哪怕是她,都不能认同谢初的存在。

    讲台上的老师温文尔雅,有条有理地进行到了最后一部分——那是两排名字,第一行写着蓝蔚,第二行写着谢初。

    夏诗的魂不知道飘到哪里去了,总说女人的第六感出奇的准确,她现在觉得,蓝蔚跟谢初,关系实在好的不像话。

    她不该想多。夏诗看了眼自家儿子,决定把事情问清楚:“你刚刚着急出去就是为了去找她?”

    蓝蔚头都没动一下,“嗯。”

    “你们……是好朋友?”夏诗找了这么一个词。

    蓝蔚品味着“好朋友”这叁个字,才说:“不是,关系不好。”

    朋友倒是真的。

    很多问题涉及到哥哥妹妹的范畴,夏诗不承认谢初,于是后面的话就说不出口了,她换了个话题:“上次跟你爸说的缺钱那事,你怎么不先告诉我?”

    夏诗算是宠溺孩子的那一卦家长,从小蓝蔚想要什么,不用说,夏诗就一骨碌全都买回来了。偏偏蓝誉的性格与她相反,中和起来,造就了现在的蓝蔚。但在个子没抽条之前,因为夏诗的过度偏爱,蓝蔚的

直觉不对(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