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读书的时候并没有过多的认识,她也很少跟什么人来往做朋友,顶多是个点头之交。
想起来的印象之中,这个男同学就是“性格活泼,喜欢运动”的脸谱。
而现在她这么打量盛之旭,好像第一次看清原来他头发的颜色有点偏棕,被汗打湿了在额前分出一绺绺潮润的尖儿。他低头抬眼甩了甩,一双圆目露出一点下垂的眼睑,像只小动物一样单纯而元气。
见易晚似乎认不出,他又笑了起来,一排牙齿整整齐齐:
“原来你在G校文院啊,这么巧。”
易晚瞟了瞟对面,刚才班长说他们是哪来的来着……
可能看出了她的尴尬,盛之旭哈哈地指着自己的篮球服说:
“我在工大念自动化,今天带队过来打友谊赛……”
易晚答应一声,刚才都不好意思看他身上,无袖宽松的篮球服里伸出来的胳膊上肩背上看得出肌肉在皮下的轮廓起伏。
而他皮肤虽然是健康的小麦色,但却很光滑,汗水从肌肤上滑落,手臂上的血管凸起,整个人带着氤氲的热气,俊美得像米开朗琪罗的大卫雕像。
嗯,穿着篮球衣的大卫雕像……
易晚伸手在书包里翻着纸巾,眼睛直往地板上盯,至少他穿的黑蓝配色AJ没有露出肌肉。
“我没想到你在,差点就没进来……”
她好不容易掏出一包纸巾,如释重负般递了过去,还没等盛之旭接过,文院的男生在前面
十三、篮球(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