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学时,他们就认识了。当时她有一个很好的朋友,叫安娜。
这个故事并不长,但也要好好讲。
乌克兰人安娜,去加拿大的第一天就碰到了沉诚,对沉诚有了很深刻的印象。
当时在机场,人来人往,沉诚一头银发,两根眉钉,一条花臂,吸引了她第一眼的注意。第二眼是有个女孩跑过来,抱着他的腿给他下跪,哭的伤心,他看都不看一眼。最后是机场警务人员人来,他才开口说了第一句话:“做点值钱的事吧,你快要让我误会女人这个物种都这么廉价了。”
可能是处于青春期,正是叛逆的时候,安娜对沉诚这种操着英腔的坏男生一见钟情,在警察局外面一直等到他出来,然后跟他走了两条街。
沉诚故意走到偏僻的街口,故意被她跟丢,然后在她着急地寻找时,突然出现,冷漠地看着她。
她很漂亮,但性格孤僻,就没那么自信,面对突然放大的沉诚的脸,她下意识低头,一声不发。
沉诚态度不太好:“跟够了吗?你是她雇的狗?”
安娜赶忙摇头:“我不认识她。”
沉诚看她跟刚才那个也不像是一路人,懒得在她身上浪费时间,走了。
安娜再没有忘记过他,却两年都没有再见到他。
再见时是在小葡萄牙区的一家酒吧,他坐在吧台玩手机,旁边男男女女应该是他的朋友,他们在抽大麻,吸笑气,搂着彼此的腰,掐着对方的屁股。
他时
16(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