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喊冤,让包拯拿出证据,官府自然也需要证据。
包拯自然有证据。
首先,老爷的身上非常干净,衣服上,裤子上,鞋子上,连一点泥土都没有。
而老爷之前说,他是刚刚从田野间匆匆赶回的。
如果真是这样,那么老爷的鞋子上,至少应该沾上一些泥土,而不应该像现在这样干净。
这说明,老爷刚刚在说谎。
其次,死者脖子上的拇指印痕有些奇怪,印痕上有向着两边延生的小角。这说明,凶手的拇指上,应该带着扳指之类的东西。
而老爷的右手拇指上,恰好带着一枚扳指。将扳指取下,拿去和死者脖子上的印痕做比较,完全吻合。
由此可见,老爷正是杀死夫人的凶手。
这个时候,老爷却仍是喊冤,说一切只是巧合,他为什么要杀死自己的夫人?
官府也道:“没错,杀人一定会有杀人动机,他为什么要杀死自己的夫人?他似乎并没有杀人动机。”
包拯却是手指刚刚说自己了半年的那个丫环说道:“杀人动机就是因为她。”
原,包拯发现,那两个分别了十年和七年的丫环,所用手绢还是布手绢。
而那个才半年的丫环,所用的手绢却是丝绸的。
一个丫环买不起,也啥不得买丝绸手绢,除非这丝绸手绢是别人送的,比如老爷。
再之后,包拯让官府请郎中,检查出这个丫环已经怀有身
第六百三十九章 包拯破案(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