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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粉碎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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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零六章 人民审判
候就已经定下了规矩,工商之民有出类拔萃者,地方也可以举荐,甚至和尚道士还俗都能考,至于实际操作中可能没那么简单,毕竟文人控制着举荐权可能有一些黑箱操作,但那不是法律的问题,在法律上工匠也是有参加科举的权力的,这一点和士人没有区别。

    实际上宋朝的四民中,倒是农民才最倒霉。

    因为不抑兼并导致了佃户大量存在,这些佃户才是最底层的,不但要忍受士绅或者说地主的压榨,还要承受商人的盘剥,不过好处是工商业繁荣可以大量转移人口压力。

    他们可以进城谋生。

    当然,他们进城也没什么好日子。

    毕竟萌芽的资本家们也不是什么好东西。

    陶尽门前土,屋上无片瓦,十指不沾泥,鳞鳞居大厦。

    话说多么形象啊!

    呃,这说的绝对不是现代农民工。

    所以在北宋,无论官民还是四民之间等级差异都已经非常模糊,几乎可以说不存在,甚至就连奴隶都快没有了,虽然普遍雇佣制并没有完全确立,但绝大多数都已经是雇佣,官奴的数量极少,而且少量纯粹的奴婢也是有人权的,不但主人不能杀,就连他们的财产权都是自己的,甚至有过婢女意外死亡,主人被仇家罗织获罪而死的例子。至于赵构这样婢子多死的那属于没人管,这并不代表被他祸害死的小萝莉们是法律允许他祸害的,这并不是大宋的问题,任何朝代他这种级别的弄死几条贱如草芥的底层人命都不算什么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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