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有什么坏处。但是就这样把版权授权出去,难道仅仅能得到眼前这几个人的私人利益么?如果是个人的话,杨程豪同意了也就同意了,但是眼前,他代表的是公司。
“关于授权的问题,我们没有多少意见,但是还是要考虑一下下面人的意见。虽然从某一种角度上来说,歌曲的版权是个人和公司双方持有的。但是一些版权经过十年时间,就会变成个人的版权了。这个你们应该知道。”
公司的艺人在制作歌曲的时候,都是要动用大量的资源的,在分成三七分成到五五分成之间不会变动的情况下,有一条外人不知道的规矩。那就是隶属于公司的歌手在版权上面要免费提供给公司使用十年,也就是说在十年中,版权是属于公司和个人共同持有的。这一个十年版权有两个好处,一个是公司可以加强对歌手的掌控力,另一个就是可以通过这一些歌曲来培养新人。这是一个相当成熟的机制。但是这也就造成了娱乐圈较为健全的人才培养机制,导致圈外人想要入圈的成本和门槛大大增加了。在这一方面,娱乐圈对外人就具有主动权了。这个权利是娱乐圈相对独立的根本所在。
英皇为什么没落,那就是以为公司本身的娱乐元素消耗殆尽,内部的人才再多,也不能满足华夏十多个亿的消费市场。更可怕的是,香江的电视台是个人的电视台,而不是政府的电视台,就算现在都是这样。所以那个地方市场调控非常滞后,而且不权威。在大陆就不一样了,政府本来就应该是最为权威的组织,而电视台则是这个组织
70、版权授予(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