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百万丁口的所谓“正军”则泰半都是由垛集而来的军户。
洪武二十一年公元1388年﹐兵部改置军籍勘合﹐详细开列军户从军来历﹑调补卫所年月﹑在营丁口之数﹐军户之制由此始。
自是军籍便轻易改易不得,军户更不可经营工商,即便科举,一户也只得一人为生员,不似民户并无员额限制,是以军户的社会地位极低。
且军户都是世代要出丁赴卫的﹐是为旗军。每户还要额外出丁负责佐助正军﹐供给军装。虽然朝廷规定军户屯田可免杂役,可这一条却被所有上官不约而同的当作没有看见。
因是有诸多的坏处,故而历年以来,军户逃亡的多有,就算北方边防重镇,实编军额也就是在册的五成而已,若实编能到在册的七成,那就是一等一的劲旅了。
由于负担沉重,往往一丁出征﹐一家以至一伍﹑一里都要受累。若一家佥两三丁﹐分当两三处军役﹐则更属重役。各级官吏,甚至一介普通生员都可以任意役使军丁﹑克扣月粮。
息烽所那等反而属于例外,一来当着大道,颇有进项,二则贵州此地土、汉矛盾颇深,相比而言,虽是军户,但已经应募为营兵,地方对土人也忌惮,故而对于本地汉人军户盘剥不敢太甚。
但偏远一些的所城、里堡,虽然未必克扣,但往来路上耗费甚巨,又迁延时日,也是一样难捱,有些地方的军饷往往要拖延一年才能发放,这还是御史不断上书言说厉害才有的结果,而这些在当年东南御倭时确是没
第九章 时到清明意纷纷(四)(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