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不明就里,以为自己的亲人真的犯法了,更怕自己人在牢里受苦,于是,稀里糊涂交钱,糊里糊涂领人。
明白原委之后,他们觉得既窝囊又冤枉。于是,先后开始在省城和中央政法委、纪检等部门投诉,人家是外地人,自然不会怕他们当地的势力,又不在我们当地生活。
谁知,就是这样的一个十分明了的错案,由于当地公安部门内部的保护,欺上瞒下,当事人一直告了五年,才算有了个仍然不算满意的结果。
至于公安收受保护费的事件,那更是不胜枚举,俯拾皆是。
有一个特殊的案例,就是公安联合黑社会,共同收受保护费。
事情是这样的,每逢夏季,南方就有一些浪人演出团队,四处漂走,跳艳舞、搞杂耍什么的,进而换几个小钱。
这一年,我们城市搞夏季物质交流会,参加的人还真是不少。这些演出团体,自然不会放过这个机会,他们就结伴群涌而来。
地方政府的指示各部门协调管理,现场办公;公安指派专业团队,成立临时报警台,日夜保护交流会现场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