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体的事实无可辩驳,现在双方争论的唯一焦点是受害人是否真像自己说的那样凄惨,被敲了下头就残疾了。
为此,原告律师还特别向法庭出具了一份由医院方面开列的轻微脑震荡证明,经专业机构核实,受害人身体受损程度达到了六级伤残标准。事实上,按照国家规定,这个标准不高不低,处于一个很尴尬的位置。当然,脑震荡这东西也说不清楚,主要看医生怎么判定,不过,病人如果老说自己头疼医生也没辙。
最后,举证的结果相当不错,证据确凿,毋庸置疑。卞大律师的表现同样是可圈可点,铿锵有力的控诉了被告廖强的卑劣行为,听审人员群情激昂,如果没什么意外,审判长几乎可以当场宣判了。
当然,按照惯例,审判长还是要留给被告方申诉的时间,他看向了辩方律师李秋禾,问道:“辩方律师,请问你还有什么异议吗?”
李秋禾今天穿着很正式,一袭黑西服套裙。当然,她平时基本上也是这种打扮。听到主审法官询问,她就从位置上站了起来,对法官及陪审的几位书记员微微施了一礼后,从容不迫的说道:“尊敬的审判长及各位陪审员,首先,我对控方出具的伤残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表示怀疑。”
被告方对证据表示怀疑很正常,都成国际惯例了,因此现场没有什么动。
李秋禾继续说道:“据我所知,医院方面如果要对一名病人开具伤残证明,至少需要经过六十天的观察期才能最终得出结论,而原告的入院报告显示,原告
第十二章 法庭上的战火(上)(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