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叶迎风荡漾,一只只白鹅张开翅膀拍打着水面,我仿佛又回到了以前的飙车岁月。
以前我也很喜欢骑车,因为每个男人对于速度都有一种不可抗拒的追求,但我只是喜欢这种畅快淋漓的速度而已,并没有现在的这种狂热,直到一次我偶然间发现速度能够让我忘记烦恼,忘记表姐那的曲线。
表姐一有机会都会对我施展致命诱惑,我是一个正常的男人,尽管理智告诉我不能够对她有任何的幻想,但有时候我还是忍不住去想她那美丽的脸庞和火辣的身躯。
我一次次的用冷水浇熄自己的欲火,却慢慢的发现这个方法不管用起来,只要我还是清醒的时候,我都会情不自禁的去想她,甚至开始奢望能够和她在一起,在我万分无助的时候,速度拯救了我。
当我在超高速度驾驶着摩托车的时候我会忘记一切,忘记表姐,紧握着车把,冷静的注视着前面的车辆,小心的避让或是超越,因为一旦路面上出现烟盒大小的石头我都会因此受伤甚至送命。
我也知道我这是在逃避,但我无能为力,只有在生死一线的时候我才能够忘记她,这不得不说是一种无奈的痛苦。
不知不觉我居然又想起了她,也不知道她今天中午吃的什么,她那么懒,一定是在家泡的泡面,想到这里我的心里一阵难受,忽然间我很想给她打电话,但又猛然发觉现在正在飙车。
林兵的车已经在我眼前了,我们之间的距离只有20来米,他先前已经好几次在直线上将我甩掉,但
第三十六章 锁喉(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