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蒋介石成败录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76、以党治国,政体难顺
个外国记者当时称,国民党实行五院制的政制,是“兄弟间的分赃协定”。

    五院制国民政府组织,大体上分为三个层次,即:国民政府本身,即主席、国务会议、辅助和直属机构;五院,即行政院、立法院、司法院、考试院、监察院;五院各部会。五院制国民政府概括起来,就是国民政府总揽“治权”,五院分别执行“治权”。以后,也有多次大的变化,政制始终没有理顺,在五院与国民政府本身,五院院长与政府主席(后为总统)之间的职权划分,变来变去,没有定制,当然万变不离其宗,一切变动都服从于蒋介石独裁。

    在机构设置上,照顾利益关系,因人而变,叠床架屋,人浮于事。除了上述三层次,定编设员外,还设置了很多辅助于机构,尤其是蒋介石的即兴之作不少,这样的运动那样的中心,层出不穷,随之而来的临时机构增设,由蒋介石“钦定”即可,到了抗战后期,尤其是解放战争时期,机构膨胀,人浮于事,不仅效率低下,而且庞大的行政费用开支,不堪重负,这是当时通货膨胀的重要诱因之一。

    在权力运作方式上,特务政治介入,把权力的使用异化为暴政。以党治国,一党专制,人民没有民主可言;而且低效无能的政府不仅不能给人民带来福祉,反而搜刮民脂民膏,人民群众不堪重负,常用各种形式表示不满与反抗。蒋介石独裁,也在国民党内树敌众多,常有分庭抗礼之举。为了维护国民党的统治和自己的独裁,蒋介石建立了庞大的特务机构,分两大系统,即“中统”

76、以党治国,政体难顺(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