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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那些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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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31-1732
往死里整。

    但他毕竟位高权重,如果要自己动手,传出去实在太丢面子,而且容易留下把柄,所以他决定,借刀杀人。

    他借到的刀,就是张汉儒。

    之所以找到张汉儒,因为这人是个衙门师爷,小人物,无论如何,跟内阁首辅,都是扯不上关系的,而且张师爷长期在法律界工作,对拍黑砖之类的工作非常熟悉,且乐此不疲。

    果然,接到工作指示后,张师爷连夜工作,写出了一份状子。

    所谓小人物,在写状子这点上,是不恰当的。当年大人物杨涟告魏忠贤,总共二十四条大罪,而张师爷告钱谦益的罪状,有五十八条。

    这五十八条罪状,堪称经典之作,包括贪污、受贿、走私、通敌、玩权、结党,总而言之,只要你能想到的罪状,他都写了。

    但钱谦益倒没怎么慌,因为这份状子写得实在太过扯淡,都赶回家当老百姓了,还贪污个甚?玩权、掌控朝政,基本就是胡话,崇祯这么精明的人,是不会信的。

    可是他到北京,就真慌了,因为他在朝廷的朋友告诉他,他的罪状,皇帝已经批了,即将定罪。

    其实钱谦益同志应该有点思想准备,要明白,温体仁是首辅,所有的公文,都是他票拟的,底下送上来,他签个字,皇帝都未必看,要收拾你小子,小菜。

    钱谦益不愧是当过东林党领导的,虽然回家消停几年,威望依然很大,他被抓过来,很多人出面,什么给事中、郎中、尚书,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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