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照锦衣卫的笔录,事情大致是这样的:有个人要去郑国泰家送礼,要找人写文章,偏偏这人不知底细,找到了皦生光。皦秀才自然不客气,发挥特长,文章里夹了很多私货,一来二去,东西送进去了。
一般说来,以郑国泰的背景,普通的流氓是不敢惹的,可皦生光不是普通的流氓,胆贼大,竟然找上了门,要郑大人给钱。至于此事的结局,说法就不同了,有的说郑国泰把皦生光打了一顿,赶出了门,也有的说郑国泰胆小,给钱私了。
明朝的那些事儿-历史应该可以写得好看[1345]
但无论如何,皦秀才终究和此事搭上了边。有了这么个说法,事情就好办了,侦查工作随即开始,首先是搜查,家里翻个底朝天,虽说没找到妖书,但发现了一批文稿,据笔迹核对(司法学名:文检),与妖书的初期版本相似(注意,是相似)。
之后是走访当地群众,以皦秀才平日的言行,好话自然没有,加上这位兄弟又有前科,还进过号子,于是锦衣卫最后定案:有罪。
案子虽然定了,但事情还没结。因为明朝的司法制度十分严格,处决人犯必须经过司法审讯。即便判了死罪,还得由皇帝亲自进行死刑复核,这才能把人拉出去咔嚓一刀。
所以万历下令,鉴于案情重大,将此案送交三法司会审。
之前提过,三法司,即是明朝的三大司法机关:大理寺、都察院、刑部,大致相当于今天的司法部、监察部、最高人民检
13411350(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