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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那些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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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类事情也方便得多。皇帝到哪里,就跟到哪里(当然,不宜太近),皇帝进去开始工作,太监在外面等着。等皇帝出来,就开始记录,某年某月某日,皇帝来到某后妃处,某时进,某时出,特此记录存入档案。

    皇帝工作,太监记录,这是后宫的优良传统,事实证明,这一规定是极其有效,且合理的。

    因为后宫人太多,皇帝也不计数,如王宫女这样的邂逅,可谓比比皆是。实际上,皇帝乱搞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乱搞之后的结果。

    如果宫女或后妃恰好怀孕,生下了孩子,这就是龙种,要是儿子,没准就是下一任皇帝,万一到时没有原始记录,对不上号,那就麻烦了。

    所以记录工作十分重要。

    但这项工作,还有一个漏洞,因为事情发生的时候,只有皇帝、太监、后妃(宫女)三人在场。事后一旦有了孩子,后妃自然一口咬定,是皇帝干的,而皇帝一般都不记得,是不是自己干的。

    最终的确定证据,就是太监的记录。但问题在于,太监也是人,也可能被人收买,如果后妃玩花样,或是皇帝不认账,太监也没有公信力。

    (长篇)明朝的那些事儿-历史应该可以写得好看[1304]

    所以宫中规定,皇帝工作完毕,要送给当事人一件物品,而这件物品,就是证据。

    李太后拿出了内起居注,翻到了那一页,交给了万历。

    一切就此真相大白,万历只能低头认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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