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逊警官,我扬了扬手,叫出了他的名字。
格里逊像惊讶我会在这里,他停下了车,这时候,黎明玫也已然来到了跟前。她的面上,毫不掩饰地现出极其沮丧的神色。
“格里逊,”我开门见山地说:“带我到市区去。”
“好啊!可是这位小姐……”他向黎明玫望了一眼,黎明玫立即道:“不要紧,我和卫斯理是熟朋友,我们很快就会再见的。”
我自然听得出黎明玫话中的意思,笑了一笑,道:“不错,我们很快就会再见的!”
格里逊显然不知我们在谈些什么。而黎明玫手下的打手再多,我料她也不敢公然与警界人士为敌,她限瞧着我跨上了电单车的后座,绝尘而去。
一路上,我也绝口不向格里逊提起,刚才我死里逃生的事情。
我倒并不是不想将自己的发现,讲给警方知道,而是我认为,其中还有一些曲折的情形,在我未曾弄清楚之前,我绝不想先惊动警方。
同时,我决定不靠警方协助,而以我个人之力,先来跟这些天字一号匪徒斗一斗。
车到市区,我回到了自己的寓所,才一进门,我便发现衣物凌乱不堪,显然已遭到了搜索。我打了—个电话,吩咐我的经理,将机票送来,我也不去整理被翻乱了的物件,便取出贴肉放在身上,石菊所交给我的那两只尼龙袋来。
由于这两只尼龙袋中的一只,曾被“死神”拆开过的原故,因此;当我取出来的时候,石菊的那几张相,
第三部、奇女子(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