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开始就结束了。
因为有人掏了枪!
孙宇轩在砸倒了那个长毛之后,没有流血的那只右手往后腰一探,伸手就掏出了一只乌黑的手枪,抬手指在那个冲在最前面的胖子脑门上,只说了一句话。
“你再往前一步,我就毙了你!”
混混跟亡命徒的区别就在于,混混只是好勇斗狠,但是他们很珍惜自己的性命。而亡命徒不一样,他们不在意别人的性命,也不在乎自己的性命。
胖子只是个流氓,他的人生目标是每天吃吃喝喝,然后等着接父亲的班吃上国企的大锅饭,抱上铁饭碗。绝对不包括被人用枪指着脑袋随时被打死这一个选项。
最关键的是,用枪指着他的那个人,眼睛里面放出的寒光告诉他,那人不是在开玩笑。
“跪下!”
孙宇轩的嘴里面缓缓吐出两个字,但胖子却不敢犹豫,噗通一声就跪在他孙宇轩的面前。
抬起手里的枪,孙宇轩环视了一周,沉声道:“都跪下!”
十四个流氓,除了那个倒在地上爬不起来的,全都跪在那里,双手举过头顶。
没人敢动,也没人敢跑。因为他们没有那个勇气,万一身后的那个疯子开枪的话,虽然他不一定打自己,可万一他真打了呢?
徐君然站在一旁,目睹了这一切的发生,心中忍不住一阵苦笑,终于知道为什么曹俊伟要叫这个孙宇轩是疯子了,这人确实疯的厉害,或者说,有些无法无天的感觉。
第七十五章 彪悍(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