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里的米粉很好吃的,我们去尝一下。”
范云应了。
加快速度。
今天是出去喝酒的,就不要穿制服了,范云上身穿了一件白色的T恤,下面穿了一条七分裤,底下,穿着那双回力的运动鞋,他看了看镜子中的自己,又年轻,又充满活力,心里面倒有三分得意。
一身便装。
格外精神。
潇洒。
帅气。
男人们出门就是比女人要利索一点,如果说女人的话,还要化个小妆,检查一下包包里什么纸巾面霜乱七八糟的一大堆有没有带齐。
男人。
只要穿好衣服,看一看钱包钥匙这两样东西没有忘记带就可以出发了。
所以。
范云检查了一下,发现什么东西都准备好了,OK,那就打电话给希刚,告诉他,自己已经准备好了,随时可以出发。
不用他打电话。
希刚早已经开着摩托车在他们宿舍的楼下等他了。
此时。
希刚见范云从楼上下来了,“哔哔哔”打了两声喇叭。
范云看了看自己情同手足亲爱的老战友,笑道:“会不会太早了一点呀?这个时候去界首,太早了吧?”
希刚眨眨眼:“早吗?你看看表,现在已经八点半了,我们骑摩托车到界首就九点了,在那里吃个米粉,吃个早餐差不多就到九点半了。
然后咱们就打电话给
第174章 去界首(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