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算了。
出来是喝酒消遣的,不是找不痛快的。
那种人,少理他就好了,就当他是一坨东西,拿他当做不存在就好了。
有些人就是这样的,你无视他,不要让他刷出存在感来,他也就是那么回事吧。
就好像那墙边的疯狗一样,你越是小心翼翼的看着它,它越是叫得更厉害,如果你要是不理它,大摇大摆的走过去,说不定它的气焰,倒先熄了七分了。
不过。
对于范云来说……若依照范云的性格,岂止是让疯狗熄火那么简单,范云肯定会拿起一块大石头或者抄起一根棍子,将那只疯狗痛殴一顿的。
他倒不是说那个纹身男。
只是打个比方。
举个例子。
纹身男回头又瞟了范云一眼,见范云默不作声闷着头喝酒,纹身男得意洋洋“噗”的一声吐了一口口水,然后,肆无忌惮地跟同伴大声说笑着什么鬼东西,似乎,他身上的纹身就好像瘆人毛一样,不战而屈了范云的兵。
就在这时。
远远的,一阵“噼里啪啦”的脚步声传来。
眨眼之间。
脚步声就到了范云和纹身男他们吃宵夜的这个烧烤摊处。
范云抬头一看。
只见三四个小青年,一个个面色不善,气势汹汹,每个人手里都拿着一把与长长的钢管焊接在一起的砍刀,直奔他们吃饭的烧烤摊而
第173章 界首之约(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