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玲的脸色平静,一点都没有挫败、丧气等负面情绪,她坚定有力地发表质证意见:“对证据1,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没有异议。
对证据2、3、4,真实性无异议,但叶添龙存在家庭暴力和婚内出轨等过错,并不是姚莲花可以使用暴力杀人的借口,任何人都无权使用私刑杀人。
对证据5,真实性、合法性无异议,被告人姚莲花的行为确实构成自首,但对其不是当然减轻处罚。按照《刑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请对方辩护律师注意该规定的措辞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并没有说应当,更没有说一定要减轻处罚!
对被告人姚莲花如何量刑应该根据整个案情,综合考虑被告人的犯罪情节,主观恶性和社会危险性。”
“对证据6,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无异议,但我提醒对方辩护律师,死者的家属出具谅解书可以作为定罪量刑的参考,但不是出具了谅解书就应当减轻处罚。”
“对证据7即专家刘艳的证人证言,我方认为刘艳的证人证言有前后矛盾的地方。
刘艳在回答对方辩护律师李超的询问时,说过受暴者以暴制暴杀人案件中,被告人的主观恶性和社会危险性不能等同于一般的杀人案件。这句话的意思应该是考虑到家暴的因素,可以
第168 十佳公诉人的素质(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