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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心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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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章 健全法律
同性侵犯是如何看的?法律为何没有制定相应规定?”



    “李律师,这次你为何能胜诉呢?之前男性侵犯的案子都没有成功的先例,你能说说这次胜诉的关键吗?”……



    记者们激动地抢着发问。李仁勇犯抢劫罪这个案子,早已引起众多媒体的关注。



    随着社会的发展,性取向的复杂,很多女同、男同性侵同性的恶*件发生,但法律在这方面缺失,没有制裁依据,使得这些违法的女同、男同逍遥法外、变本加厉。



    以前还只要防**,现在甚至还需防范妇女,bt基佬。



    在这样的情况下,李超竟然运用法律制裁到了基佬,这是轰动性的大案。



    当然,除了记者,还有很多同性团体成员一看到李超出来,也冲上来叫嚣谩骂,“反对歧视性取向!”



    “同性光荣,同性是人间真爱!”



    “反对律师陷害无辜同志!”……



    有赞扬的,有猎奇的,有反对的,有抗议的,一时间人声鼎沸,热闹非凡。



    李超大声道:“静一静!”



    “我要说明下,我本人对性取向问题持包容态度,但我绝不容忍同志违背他人的意愿,卑鄙性侵他人。”



    “我呼吁国家立法机关尽快修改qj罪的法律条文,将同性侵犯,纳入qj罪的范畴,加以惩处。”



 

第57章 健全法律(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