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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心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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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章 判处死刑
关指控被告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罪名成立。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对于社会的危害性,综合考虑对其量刑。据此,依照《华夏国刑法》三百四十七条、第二百六十三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李仁勇犯走私、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2000000000元;



    二、被告人李仁勇犯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3700000元(限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付清);



    三、被告人李仁勇犯走私、贩卖、运输毒品罪与抢劫罪,数罪并举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听到李仁勇罪有应得,受到法律严惩,受害人喜极而泣,一个个泪流满面。



    王旭东流着眼泪走到李超的面前,激动地抓住李超的手,哽咽道:“李……李……律师,如果不是……你,我……我……不可能看到……李仁勇被依法制裁的……今天。”



    李超轻轻地拍了拍王旭东的肩膀,爽朗一笑,“旭东,我说过公平正义不会缺席!我答应过你一定会帮你讨回公道,今天终于实现了。”



    王旭东感动地连连点头,激动地道:“对,对,太谢谢你了!你真是有正义心的好律师!”



    李超微微一笑,“不用这么客气,制裁违法犯罪分子,维护公平正义本来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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