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爱玛,可两人没有血缘关系怎样也算不上l伦。我只有在后者上作文章,希望能减少一项罪名。要知两罪相加,一旦罪名成立几乎必定是死刑。
但真正上到法庭后,情况比我预想的还要严苛。一开始就由十多名庭警,强行给我往口中塞了一块布,让我无法自辩。法庭採取闭门审讯,而一个旁听者也没有。
接下来捡控官逐一举証,当日爱玛所穿的衣服,我使用过的绳子。然后询问娜拉这臭嫖,以及逮捕我的士兵的供词。整个过程花了一个小时,帝制的效率充分显示出来。
接下来陪审团连退庭商议也不用,直接给我宣判有罪。那个胖得像头猪的法官,马上就可决定我的生死。
嘿!怪不得那些小老百姓们,认为雕刻正义女神将的人,之所以要替她矇眼,就是为了使她可以不用看到法庭上的不公。
身为胜利者,娜拉这贱妇身穿一件红裙,撑着一把红色遮阳伞,意气风法打扮得花枝招展犹如孔雀开屏。
也不想想自己是甚么年龄什么出身。一个不要脸的母狐狸。
在审判到了这阶段,她得意地在走近被告席上,叫士兵拔出我口中的布才道:“就凭你这下贱的身份竟然夺去我女儿的初夜,满身臭味的野种。”
“我再下贱也没有你下贱,为了引诱我上自己的女儿,竟然在我身上下药。
你究竟把药下在哪里?”这y妇风s地笑道:“原来你还不太蠢。想知道吗?我告诉你好了,我把药下在爱玛的身上
第 3 部分(1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