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母亲手里。
母亲,我帮你杀了背叛者。
我的父母都没留下遗嘱,尽管我也有继承权,但是在那些有权有势的亲戚面前根本没用。
毕竟,哥谭这个罪恶之都的称号也不是白叫的。
我流落人间,但是又远离人间。
玛利亚修女去世了,因为保护收容院里一个长得好看的小姑娘被小混混打了一顿,也对,她已经那么大年纪了。
于是,收容院也倒闭了。
但我还是被收养了,收养我的人是我父亲曾经的客户,一位哥谭政府的官员,我现在都记不得他叫什么了。
我知道他不安好心,但是,对付一头狼可比对付一群狼要好。像我这样女孩在哥谭没有庇护,要么出卖身体,要么被人摧毁。
他的家里有一个像是夜莺一样的女人,虚荣刻薄,喜欢在家里开舞会,下午茶总是喝加糖加奶的红茶。
还有一个比我大一点的女孩,我只记得她叫爱丽丝,名字很好听,长得也很好看,但是像她母亲一样刻薄尖利。
他们似乎没有想办领养手续,我就当个小女仆就好了,不用管那么多,还能干活。
如果还能算是养父的话,好吧,我的养父是个令人作呕的老变态,该下地狱的恋|童|癖,喜欢玩弄小女孩的蛆虫。
而我的养母,是一个爱面子的女人,非但不会阻止她丈夫对我的骚|扰,反而巴不得我倒霉。
所以,相比之下,我那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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