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共二十一个字,张岚岚每几页写一个字,穿插在整本书里面,然后完好无损地将它放回到原位。
大功告成!
球场那边人声鼎沸,崔丞肆意飞扬,挥洒着属于他的青春热血。
张岚岚没了学下去的心思,干脆放下笔出了教室。
经过一星期的观察,她大概摸清了崔丞的一些习惯。比如一般下午都会在篮球馆打球。记得他跟自己说过,他读书的时候是校篮球队的,最喜欢的运动是打篮球。
所以如果想他,下午放学后去那儿晃悠几下总能看到他的身影。
张岚岚转到那儿的时候,崔丞投了一个三分球,引来观众席阵阵尖叫。她找了个位,下意识地看看四周,确定林莹莹没在身后才把视线转向球场。
跟崔丞认识这几年,张岚岚也见识过他在球场上的风采。
不得不承认,男生认真起来的时候是真的帅。看崔丞,活脱脱一个万人迷呢。然而现在她除了远远地看他打一场篮球,其他的什么也做不了。
以前两人住的小区有一个篮球场,崔丞就经常和朋友在那打球,她就会坐在一旁观看。
“老崔篮球打得不错呀。”她习惯这样夸他。
“当然,你老公我读书的时候可是篮球队的队长。”
“真遗憾,我没有看过你在学校打球的样子。”她总是这样说。
这是她一直憧憬的一件事,所幸有生之年真的身临学校,感觉真的不一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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