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有熟人,这么就把我送到这里来了。想想我前世可是连北京都没去过的人,这辈子在这么交通不便的情况下竟然有幸进京一游。
既来之,则安之。
我在众人的指指点点和异样的眼光中进了城。
为什么呢,难道是因为我太招人喜爱的了吗?
当然不是,是因为我身下一匹看起来肥肥的大花马和我一身灰不溜丢头发打结的样子太古怪了而已。
看吧,上辈子怎么都没有勇气和本事实现的古典派另类角色扮演,现在却轻而易举的做到了,自我安慰了一下,然后丢人的一踢花花,还不快给你主人找个可以梳洗更衣的地方。
花花果然聪慧,一阵风似的狂奔后,将我摔在一家客栈门口。
客栈的小二出来看个究竟,一见我的落魄样子皱起眉头刚要喊,我很大爷,不,很大娘的扶着花花的一条粗粗的马腿爬了起来,很流氓的喊:“还不给本小姐准备一间上房和洗澡水,看什么看,没看过美女吗!”
小二果然被我的惊人之语吓到了,连忙把我让了进去,打了洗澡水给我。
我一连换了三桶水,才把自己从头到脚洗了个干净,然后换上干净的衣服,感叹一声:这才是人过的日子,而不是马过的日子啊。
京城果然是京城,无论是人还是景都与其他地方有着完全不同的繁华。而且东西也是那么不一般的贵,我摸了摸口袋里所剩不多的银子,觉得自己还是找份工作来糊口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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