间并不长,你为什么一直都在帮我?”
霆息拿起一只蓝色的千纸鹤舒展开,“我是赤狐族,本来和族人居住在远离人群的荒山里。但有一天我厌倦了族群的生活,就一个人跑出了山,化成人形,游走在人类的都市里。”
霆息初入人类社会时,遭遇可以说是举步维艰。他不知道该怎么融入人群,不知道该怎么赚钱,不知道该怎么生活,连每天三餐都是问题,因为现代文明的一切对一只狐妖来说,是无比的陌生。
“我当时就跟个乞丐一样,在湛海的大街小巷漫无目的的流浪。后来在某一天,遇到了我之前的经纪人。”霆息看着纸张上写的祝福语,“狐族天生貌美,我长得也不赖。签了公司后,每天和一群人类男孩在一起跳舞唱歌,我才渐渐的融进人群,找到了自己下山的目标。”
容话适时发问:“目标是成为一个好的偶像吗?”
“每当面对镜头和聚光灯时,我才能感受到自己下山的价值。你也可以把这种情绪归类为狐狸的天性,喜欢在人前招摇过市,显摆。”霆息调侃完自己,话锋一转:“不过我之前那个公司,在出道后每天都给旗下艺人灌输如何走捷径如何爆红的畸形思想,我起初还能左耳朵进右耳朵出,但之后,团队里的几个心性不稳的成员,走了歪路。”
他没把歪路两字挑明,但容话明白他言下之意,无非就是潜规则。
容话问:“你会单飞,就是因为这个原因?”
“没错啊。”霆息又将那只千纸
分卷阅读186(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