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十一天到了巅峰。
午饭时,我喊住准备要出门打食的他,“过来吃饭!”
他充耳不闻蹲下身系鞋带,我放下碗筷跨过凳子冲过去阻止他开门,拉住他的手用脚踢上门,咚地一声巨响,惊出冷汗,差一寸就夹住手指。
我拿出最威严的样子,一手抓着他一手指餐桌,厉声说:“去坐下吃饭。”
他不说话,眼神凶恶,像是说如果我不放手就给我好看。我偏不放!
“吃饭去。”我第三次说。
他猛地硬起手臂用力挥向一边,我被扯了个大踉跄,心生惧意。什么时候他已高出我半个头,纤细的胳膊变得结实有力,也是第一次他让我悲哀地感到,男人和女人力量的悬殊。
“你放手,我去吃。”看着被我撞歪的鞋架,他的表情非常懊恼。
我松开手,等他转身马上揉着小腿,撞得挺疼的。
这以后冷战仍在持续。他肯吃我做的饭,肯听我说话,肯听我使唤做这做那,就是不肯和我说话。直到放暑假各自回家,总共二十三天,我没过他的声音,连‘啊、呀、嗯’这些难免会发出的叹词也没有。
贼小气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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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三的暑假,毕业工作的人忙着实习,考研的人忙着啃书。我的假期一成不变,吃饭、睡觉、上网。
丁辰和新任男友去了黄山,说是去情侣的旅游胜地奠定感情,尤为好心地邀我一同前往。我拒绝,自认觉悟不高,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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