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在一定程度上混淆警方的侦查方向。
当然,李萍的责任是尽量阻止女婿的报警行为,以便儿子顺利达到目的。她还利用女儿杨晴担心棒棒的心理,劝说她为了孩子的安全不要报警,破财消灾。最终,心怀叵测的母亲与毫不知情的女儿,一起联合说服了胡振邦同意了掏钱赎人。
事实上,胡振邦给了三十万赎金后,如果杨明见好就收,这桩绑架案也许就此息事宁人的过去了。可是人心不足蛇吞象,杨明拿到姐夫爽快掏出的三十万后,就后悔钱要得太少了,又加码再要二十万。结果逼得胡振邦报了警。
事情闹大了,现在对于李萍来说,儿子与外孙只能选一个,鱼与熊掌不可兼得。对于这一选择,她没怎么犹豫就下了决心——选自己十月怀胎用血肉孕育的亲生儿子。
女儿杨晴虽然也是李萍的亲骨肉,但她毕竟只是女儿,与儿子不能比。和不少上了年纪的中国妇女一样,李萍愚昧地认定儿子比女儿要金贵。
李萍还在心里这么想:反正小晴还年轻,就算没有了棒棒以后还可以再生一个。我已经五十多了,不可能再生。这辈子就只有小明这一个儿子,哪怕他再不好我这个当妈的也得护着他。
李萍死活不肯松口,马啸只得找来杨晴,试图让她做通母亲的思想工作。但还是无济于事,无论杨晴怎么泪流满面地苦苦哀求母亲,甚至还给她跪下了,李萍也依然坚持自己的说法不变。
胡振邦为此怒不可遏:“这个老女人为了她的儿子,就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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