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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泰国开店卖佛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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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0章:人比鬼恶
他们。”这说明,那天晚上我们遇到的两男子团伙并不是害死那女士全家的祸首,但同样也有罪。

    耿强解决了高速路遇鬼的事,还赚到钱,而我和高雄还有佛牌店都有利润,又抓到好几伙缺德到家的劫匪,这桩生意真是皆大欢喜。一个多月后,报纸刊登了公安局发的通报,那几个高速路抢劫团伙分别判处死缓和无期,我和罗丽都不太理解。这种极其危险、后果极其严重的抢劫和故意伤害行为,跟故意杀人有什么区别?甚至比普通的故意杀人更恶劣。看新闻通报的时候,冯总也在店里,我们三个议论起。

    “抢劫杀人多数都是杀一个人,而这些混蛋不管扔石头还是放保险杠,经常是死伤全车,要是车里有小孩也不能幸免。怎么没判死刑立即执行,却只是死缓无期?”罗丽疑惑地问。对于这些抢劫犯没被判死刑,她甚至有了更高级的阴谋论,为避免内容被和谐,在这里不再叙述。

    冯总说:“我国法律对死刑的判决准则是少杀、慎杀,所以会经常对犯罪分子网开一面。”我表示不理解,这些犯罪分子在对无辜者下毒手的时候,可没考虑过什么少杀和慎杀,怎么到法律制裁他们的时候,就换标准了呢?不过,咱们只是普通老百姓,国家的事没权利参与,只能在心里默默祈祷,以后开车上高速的时候,千万别遇到这种事。

    那阵子我经常会思索,人性究竟恶到什么地步,才能让那些人为了偷点儿财和物就想出如此灭绝人性的犯罪手段,难道他们在从桥洞往下扔石块的时候,就没想过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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