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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明副榜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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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古代县衙
辖下各局局长,其下面工作人员称“攒点”、“书办”、“书役”、“胥吏”等。

    吏房,设吏书1名,攒点1名,管理本县所属吏员的升迁调补,下委任状,以及登记本县进士、举人等在外地做官的情况,在知县直接领导下进行工作,如同前世的人事局。

    户房,设户书1名,攒点1名,主管全县征收税银,交粮纳税,并把所收皇粮折成银两,然后签点银匠将碎散银两入炉融化铸成元宝(50两)、中锭(10两)、锞子(5两)等型号,上解朝廷国库。另外,户房还掌管“鱼鳞图册”、钱粮地清册等。如遇灾荒三年,户房还具体经办赈灾放粮等事宜,如同前世的民政局,税务局。

    礼房,设礼书1名,攒点1名。该房主管祭神、祭孔、庆典等事。科举考试时协助知县、教谕等考官组织考生应试、监场、发放和收缴考卷等。礼房下设柬房,设柬书1名,掌管知县的信件、名片和帖子,以及出示县谕,办理请柬等,如同前世办公室与宣传局。

    兵房,设兵书1名,攒点1名,主管全县征集兵丁、马匹、训练丁壮。另如驿站、铺兵、城防、剿匪等事宜亦属兵房管辖,如同前世武装部。

    刑房,设刑书1名,攒点1人,其职责是主管全县民事、刑事案件。其下有仵作4名,看监禁卒8名,如同前世司法局与监狱。

    工房,设工书1人,攒典1人,主管全县蚕桑、织造、修筑署衙庙堂、兴修水利、铸造银两、销毁制钱等,如同前世各个经济职能局处。

第33章 古代县衙(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