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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古秘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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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80 部分
在宫中亦不他出,便将昨日之失误,及凡有可以害人之事及治民之法,随手写了几条,预备传之于孙,作为训诫。内中有一条叫作“民可近,不可下。民惟邦本,本固邦宁。”有一条,叫作“内作包荒,外作禽荒。甘洒嗜音,峻宇雕墙。有一于此,未或不亡。”这两条是后来夏禹的孙子太康失国了,太康之弟兄追述祖训,作了歌曲,方才传到后世的。其余还有怎样几条,却无从查考了。

    到了次日,夏禹视朝,群臣纷纷进谏。夏禹完全认错,并说道:“酒之为物,误人至此。朕想起来,后世君主,必有以酒亡其国者。”说完,又将所以然的原由说明。施黯道:“柏成先生的话未免太过了。文明日开一日,那么人民知识日进一日。同时道德方面,即日退一日,这是一定的趋势。臣以为尧舜之世不赏而民劝,不罚而民从,不必一定是天子德盛之故。

    现在之民赏而不劝,罚而不从,不必一定是天子德衰之故。文明进步,势有必至,理有固然。要想补救之法,臣以为宜加重刑罚,最好仿照三苗国的办法,创立r刑。从前唐、虞两代,主张用象刑,纯是从良心上着想,希望激起他们的羞耻,而且使他们可以改过,不致终身废弃,固然是仁爱之心。但是人的良心微乎其微,第一次,第一人,或者还有几分羞耻之良心发现。次数多,人数一多,那么就觉得数见不鲜,恬不为耻了。

    况且犯法的人,或者杀人,或者伤人,人家受他的损伤不少。

    而伤人杀人的人,仅仅乎在他衣服上做一个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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