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少应该牵肠挂肚放不下。
可是明笙不一样。她把他当消遣,他的所有优点就像他对女孩子的要求一样,漂亮,所以顺眼就行了,她不占有,甚至不想分一杯羹。
但这时候,他还来不及也没有打算想这么多。
她也是他的消遣。但她说完话之后抬抬手腕,看了眼表,说时候不早,就告辞了。她很大方地说今晚很愉快,甚至伸手从他裤兜里抽出他的手机,随手对着自己拍了一张。
她笑着说:“每晚猎艳都能找到我这么漂亮的女孩子挺不容易,给你留一张照片,不收钱。祝愉快。”
然后就是离开,就像过了十二点的灰姑娘,匆匆忙忙地走,只留下残碎的南瓜马车和水晶鞋。
他喝了两轮,酒精在夜风里挥发,他能望见她隐入黑夜的长发,和手机屏幕上因为暗光而显得对比度过强的相片。哪怕是夜里这么糟糕的像素,随手拍下来的影像,还是能看出照片上是个多么标致的姑娘。
她的长相很大气,瓜子脸,下巴却不是戳死人的锥子,轮廓的弧线锋锐一分便太生硬,再柔和一分就会太过圆润。这样刚刚好,不笑时平和寡淡,笑的时候几乎勾人心魄。
女孩子漂亮成这样,还真是很不容易。他把相册往前翻了几张,对比了一下,货比货得扔,之前形形□□的女人突然就都入不了眼了。
可是他连她的名字都不知道。
回去让朋友帮忙查,得到的结果倒是很快。根本不用查多深,她在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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